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有受理期限吗?
2020-01-22 13:55:11 作者 : admin 来源 : 本站
某公司员工任某在上班途中发现钱包丢失,于是急忙赶往公安机关报案。公安局的值勤民警陆某告诉任某说,他今天很忙,让任某明天再来。陆某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?
律师说法
陆某的做法是违法的。我国《冶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公安机关对报案、控告、举报或者违法行为人的主动投案,以及其他行政部门、司法机关移送的治安管理案件,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。本案中,对于盗窃案件中受害人任某的报案,公安局的民警陆某应当依法立即受理并及时登记,而不能以“忙”为借口加以推脱。
法条链接
<<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>>
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、控告、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,以及其他行政圭管部门、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,应当及时受理,并进行登记。
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、控告、举报、投案后,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应当立即进行调查;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应当告知报案人、控告人、举报人、投案人,并说明理由。
关键词 : 公安机关
上一篇 : 营业执照两年没有批,公民可以到法院起诉吗?
下一篇 : 拒不交纳罚款有什么后果吗?
相关内容
- 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合法吗? 12-24
- 公安机关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吗? 12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