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区内的商业广告收益,应该归谁所有?
2020-01-22 13:54:01 作者 : admin 来源 : 本站
纪小姐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临街顶楼的房子。2017年春节,纪小姐发现,自家的楼顶竖起了一幅巨大的广告牌。纪小姐听朋友说,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广告收益,自己是有权利索要的,于是找物业公司询问此事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回答,广告是物业公司联系的,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,与住户无关。物业公司的说法正确吗?
律师说法
物业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。我国<<物权法>>规定,业主对房屋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本案中所涉的房顶,应属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纪小姐依法对其享有共有权。另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利用物业共有部分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,应当征得相关业主、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企业同意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经营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,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。因此,本案中纪小姐可以享受楼顶广告的收益。非但如此,如果本纪小姐所在的楼层的墙面、电梯等设备上有商业广告,她也一样可以对收益主张权利。
关键词 : 小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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