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有严重精神病的人可以结婚吗?
2020-01-22 13:53:33 作者 : admin 来源 : 本站
甲先生在与乙女十的交往过程中,向对方隐瞒了自己严重的精神病史。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,甲乙两人决定结婚。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时,甲先生刻意地回避了健康问题,也没有做婚前检查。甲乙两人遂建立了婚姻关系。这样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吗?
律师说法
甲乙两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。甲曾患有严重的精神病,这在医学上被认为是不应该结婚的疾病。患严重精神病的人,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,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,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,而且该病的遗传性很强,高达50%~60%,因此禁止结婚。在司法实践中,属于不应该结婚的疾病还包括性病、重症智力低下、瘫痪、麻风痛以及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、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。男女双方结婚前最好做婚前医学检查,遵从医生的医学意见。
法条链接
<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>
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...
(三)婚前忠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...
<<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>>
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:
...
(三)有关精神病。
经婚前医学检查,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。
第九条 羟婚前医学检查,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,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;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。
关键词 : 结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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