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了假文物可否退回?
顾某是一文物收藏者。2006年3月,顾某家中发生紧急情况急需用钱,遂将其收藏的一幅名家山水画卖给董某。后董某请专家对其进行鉴定,鉴定绪果是这幅山水画并非真迹,而是仿制品。董某于是找到顾某,欲退还画款。顾某不同意,称这幅域是自己祖上传下来的,很多同行也都认为其是真迹。双方争执不下,董某欲请求人民法院判定买卖行为无效,这一请求合理吗?
律师说法
本案涉及的法律内容属重大误解。重大误解是行为人对自己所进行的民事活动的重要内容产生误解。因为只是认识上的错误而作出的民事行为,这种行为不存在严重违反法律和损害对方利益的主观故意。所以《民法通则》规定: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,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,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。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,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财产,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。所以,本案中顾某与董某的买卖行为,其本身都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,只是其认识上的错误而作出的民事行为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撤销买卖合同,顾某返还董某的买画款。
法条链接
<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>>
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,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:
(一)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;
(二)显失公平的。被擞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。
第六十一条(第一效)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,当事人因试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,双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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