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生交通事故,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?
2020-01-17 10:27:49 作者 : admin 来源 : 本站
某日,任某驾驶大货车在某区与当地居民张某发生交通事故,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,共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任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张某负次要责任。张桌妥求任某承担赔偿责任,任某总是推托不付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又不对此事故进行调解。为此,张某直接向事故发生地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他的做法可行吗?
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途径有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、协商、调解、起诉四种。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,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,也可以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。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,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在本案中,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法条链接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四条 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的争议,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关键词 : 交通事故
上一篇 : 疲劳驾驶肇事,司机该如何处理?
下一篇 : 酒后驾驶肇事,司机该如何处理?
相关内容
- 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造成交通事故,应该由... 01-18
-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? 01-18
- 交通事故责任人拒绝赔偿医疗费怎么办? 01-18
-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履行赔偿协议,另一方... 01-17
- 负交通事故全责还能认定为工伤吗? 01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