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?
2020-01-22 18:25:00 作者 : admin 来源 : 本站
在某电子公司动迁过程中,开发商一直不告知被拆迁人有关房屋拆迁评估、总价、施工等情况,并对他们进行了断水和断电。到年底时,该电子公司的房屋被强制拆迁。请问:该电子公司该怎么办?
对该电子公司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应经过下列法定程序:经拆迁公告后,就补偿安置的方案进行协商,达不成安置协议时可申清行政裁决,如被拆迁入超过裁决规定拆迁期限未搬迁的,将启动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程序。此外,依据《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》的规定,拆迁人、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、胁迫以及停水、停电、停止供气、供热等手段,强迫被拆迁入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,由所在市、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,并依法予以处罚;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因此,在本案中,电子公司可以到其所在市、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,责令其停止拆迁,并依法予以处罚。
法条链接:
《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》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、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、胁迫以及停水、停电,停止供气、供热等手段,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,由所在市、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,并依法予以处罚;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关键词 : 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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